太陽能板(光伏組件)
將陽光轉化為直流電,一般安裝於天台或樓梯頂篷,數量及排列視乎可用面積及朝向。
協助物業善用再生能源——由天台評估、系統安裝、電網接駁到上網電價申請相關電力工作
溢富提供太陽能系統設計與安裝,協助物業善用再生能源,結合電力工程專業確保安全穩定運行。太陽能光伏系統本質上是一套接駁到大廈電力裝置的發電設施——系統的安全,取決於它與總掣櫃、配電箱及電網接駁的配合是否妥當。
溢富自二零零二年成立以來專注大廈電力系統維修,已維修近五百多座大廈,熟悉大廈電掣房、總掣櫃及公共電力裝置。這份經驗令我們在規劃太陽能系統時,能同時考慮大廈現有電力系統的容量、保護裝置及日後 WR2 檢查的要求。
上網電價計劃是《管制計劃協議》下推動可再生能源的措施。在處所安裝太陽能或風力發電系統的人士,可以高於一般電費的水平向電力公司售賣所生產的可再生能源
系統發電容量等於或小於 10kW
系統發電容量大過 10kW 但不超過 200kW
系統發電容量大過 200kW 但不超過 1MW
可再生能源系統可在整個項目使用期內獲取上網電價,直至二零三三年底
每度由系統產生的電力均可獲上網電價;處所內使用的電量則按當時適用電價收費
價格設定目標是讓擁有人於大約十年內收回系統成本及安裝、運作和保養費用(取決於實際情況)
以上價格由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起生效,項目收取開始參與計劃時適用的價格。上網電價會作定期檢討,請以政府及電力公司最新公布為準。
根據《豁免利得稅(上網電價計劃)令》,個人在其住宅處所(而不是在其他業務的運作過程中)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並參與上網電價計劃,可獲豁免在報稅表申報所收取的上網電價收入。
機電工程署「香港可再生能源網」熱線:6395 2930;中華電力:2678 0322;香港電燈:2510 2701。
根據《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》,政府會爭取在二零三五年或之前,把可再生能源在發電燃料組合中所佔的比例由現時不多於1%提升至7.5%至10%。分佈式太陽能是實現這目標的重要一環。
將陽光轉化為直流電,一般安裝於天台或樓梯頂篷,數量及排列視乎可用面積及朝向。
固定太陽能板的結構,須考慮天台荷載及颱風風力,高度受屋宇署規定限制。
將太陽能板產生的直流電轉換為交流電,以接駁大廈電力裝置及電網。
直流及交流側的隔離開關、斷路器及保護裝置,確保維修及緊急情況下可安全截斷電源。
參與上網電價須接駁電力公司電網,相關接駁安排及電錶由電力公司按申請處理。
由天台至電掣房或配電箱的直流及交流線路,須有適當保護及標示,符合《電力(線路)規例》。
機電工程署、屋宇署、地政總署、規劃署及消防處等部門合編《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指南》,為準買主、擁有人及安裝者提供一般指引
太陽能發電系統配有低壓/高壓電力裝置,屬電力工作。根據《電力條例》(第406章),電力工作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進行,受僱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應按工作守則施工。完工後須檢查測試並簽發 WR1。
如發電設施會接駁到電力公司電網,須根據《電力條例》向機電署註冊;但如太陽能發電系統屬於處所定期測試證明書(WR2)的固定電力裝置的一部分,則無需另行註冊該發電設施。
系統設計、安裝、操作和保養須符合機電署《可再生能源發電系統與電網接駁的技術指引》及《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指南》,並向電力公司提交系統設計、技術規格、操作程序及測試資料。
只接受安裝於天台;不可超過2.5米高,超過1.5米須經認可人士核證並提交安全證明書予地政總署;平均荷載不得超過每平方米150公斤;連續覆蓋面積不可多於天台面積一半;安裝前須拆除天台所有僭建物。
在私人樓宇天台豎設用於支承太陽能光伏系統的構築物,如不超過1.5米高,可通過「小型工程監管制度」的簡化規定進行。
安裝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及建議,例如不阻礙天台逃生路線及消防設施,詳情見《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指南》。
以上為政府公開資料摘要,僅供一般參考。個別項目要求視乎樓宇類別及現場情況,請以有關部門最新指引為準。
大廈天台一般屬公用部分,其管理及改動須按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(第344章)及大廈公契處理。安裝太陽能系統涉及公用部分改動及持續保養,應由法團或管理人按公契及採購規定決定。採購規定見法團採購招標須知。
太陽能板及支架會增加天台荷載。以村屋為例,平均荷載不得超過每平方米150公斤;其他樓宇應按結構情況評估。
香港每年颱風季節,太陽能板及支架必須穩固。屋宇署建議颱風季節前確保系統及支承構築物穩固安全,颱風過後盡快聘請合資格人士檢查及維修。
大廈天台通常設有天台水箱、避雷裝置及其他設備。規劃太陽能系統時須保留水箱清洗、水泵系統保養及避雷裝置檢查的通道,並避免影響逃生路線。
太陽能系統接駁到大廈電力裝置,其安全取決於與總掣櫃、配電箱及保護裝置的配合
屋宇署建議村屋業主每年定期為太陽能發電系統(包括支承系統的構築物)安排檢查及例行維修;於颱風季節來臨前確保系統及支承構築物穩固安全;颱風過後盡快聘請合資格人士檢查及維修。其他樓宇亦應參考同類安排。
太陽能系統保養可與大廈電力系統保養合約一併安排,詳見電力及水泵保養合約。
村屋天台在符合屋宇署規定下可安裝不高於2.5米的系統,無須地政總署或屋宇署預先批准。
天台屬公用部分,須由法團按公契決定;可為公共照明等公用設施供電,或參與上網電價。
天台面積較大,可考慮較大容量系統;須配合商業電力工程及工廈電力工程評估總掣櫃容量。
非政府機構可參與上網電價;學校電力工程一般配合假期施工。
致電 3165 8142 或電郵 ip@yat-full.com,提供物業類型、天台資料及用途。
評估天台面積、朝向、遮擋、現有設施,以及電掣房、總掣櫃容量。
提出系統容量、排列及接駁方案,列明物料規格及工期。
法團或業主按公契決定;向電力公司申請電網接駁及上網電價;按需要處理樓宇、地政及發電設施註冊等程序。
安裝支架、太陽能板、逆變器及電路,由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檢查測試並簽發 WR1。
配合電力公司接駁及驗收,之後安排每年檢查及颱風前後檢查。
由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的上網電價為:系統發電容量等於或小於10kW每度4元;大過10kW但不超過200kW每度3元;大過200kW但不超過1MW每度2.5元。項目所收取的價格為開始參與計劃時適用的價格,上網電價價格會作定期檢討。
可再生能源系統在整個項目使用期內可獲取上網電價,直至二零三三年底,即《管制計劃協議》屆滿當日。二零三三年以後,系統所產生的電力將屬於系統擁有者。
需要。太陽能發電系統配有低壓或高壓電力裝置,屬電力工作,根據《電力條例》(第406章)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進行,並由其僱用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按工作守則施工。
如發電設施會接駁到電力公司的電網,一般需要根據《電力條例》向機電署註冊;但如太陽能發電系統屬於處所定期測試證明書(WR2)的固定電力裝置的一部分,則無需另行註冊該發電設施。
按屋宇署資料,村屋天台太陽能發電系統不可超過2.5米高,超過1.5米高須經認可人士核證並提交安全證明書予地政總署備存;平均荷載不得超過每平方米150公斤;以連續覆蓋方式安裝時覆蓋面積不可多於天台面積一半;安裝前須拆除天台所有僭建物。
可以,但須符合樓宇安全規定。按發展局資料,在私人樓宇天台豎設用於支承太陽能光伏系統的構築物如不超過1.5米高,可通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規定進行。大廈天台屬公用部分,亦須按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及公契取得法團或業主同意。
需要。屋宇署建議村屋業主每年定期為太陽能發電系統(包括支承構築物)安排檢查及例行維修;颱風季節前應確保系統及支承構築物穩固安全,颱風過後應盡快聘請合資格人士檢查及維修。